(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扬帆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2.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00万元。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未使用部分将依法注销。回购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