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委员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实施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意见并获得通过;参与人员符合规定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实施该计划有助于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无强制员工参与情形。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