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为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刊发的海外监管公告。公告提及公司此前发布的若干债券发行公告,包括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及已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人民币20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人民币15亿元、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续发行)人民币5亿元。此外,公司在上交所网站上传了关于注册办事处地址变更的公告,并提供了相关链接。董事会成员构成在公告日期亦予以列明,包括七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告明确指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