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回复。本次募投项目为“年产9.3万吨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拟募集资金60,000万元,新增人造石墨、硅碳复合、硬碳及多孔碳负极材料产能。意见书对项目是否存在重复建设、硅碳材料技术储备与市场前景、关联交易情况、控制权稳定性等问题发表了法律意见,并认为相关事项符合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