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北京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92)的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用于召开于2026年8月26日下午三时正在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66楼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本次大会将考虑并酌情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即批准、确认及追认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服务协议》项下提供的存款服务的建议年度上限。股东可委任代表出席大会并投票,受委任代表无需为公司股东。若未作出投票指示,受委任代表有权自行决定投票方式。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其授权人签署,并连同授权书或经公证的副本于大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交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电子方式提交不予接纳。联名持有人中排名首位者投票后,其余联名持有人投票不再被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