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已获得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及实际控制人同意,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规定,募集资金用于创新药研发、制剂基地建设、数智化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