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股票,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锁定期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