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 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2) 建议核数师变动;及 (3) 二零二六年第一次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扬州市广陵区泰和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15)将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股东特别大会,审议以下事项:一、建议委任孔庆文先生及张秀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成员组成,确保符合上市规则关于独立董事人数、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构成的相关规定。二、建议免除现任核数师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原因为其无法就2024财政年度审计的时间表达成共识,且认为独立调查员提交的报告草稿不足以满足审计要求,同时公司未能提供全部所需资料。三、建议委任栢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新任核数师,其具备相关资质与经验,已制定审计计划并评估费用约为400万港元。董事会认为上述变动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