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作出的更新公告)
世茂服務控股有限公司於2026年8月3日發出公告,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3.51B(2)條就先前公告作出更新。本公司接獲通知,中國證監會於2026年7月31日對許先生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其與上海世茂相關的行為構成違反資訊披露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許先生予以警告,處以490萬元人民幣罰款,並實施為期六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期間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任何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許先生除外)基於現有資料認為,該處罰決定不會對本集團業務及營運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本公司將持續評估事態發展,特別是對董事適任性的影響,並按需要作出進一步披露。除上述內容外,無其他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披露的資料。代表董事會,世茂服務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裁蔣立豐簽署本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