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发表合规性说明,确认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自愿参与原则,未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持有人资格,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已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