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8月修订))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中,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超募资金、闲置资金使用及节余资金处理均有明确规定。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