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记录十年以上。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