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及风险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審核及風險委員會職權範圍於2026年8月3日獲批准及採納,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監督職責。主要職能包括:確保財務匯報的完整性與透明度;檢討財務、風險及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性;監察對財務相關法律法規的遵守情況;推動企業管治政策的制定與檢討;評估外部及內部審核功能;監督風險管理架構、風險胃納與新興風險。委員會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 majority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主席亦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並須在無管理層在場的情況下與核數師會面一次。委員會有權聘請獨立顧問、索取資料、審批核數師提供的非核數服務(每年超過25萬美元)。職責涵蓋審閱會計政策變更、重大判斷、核數調整、持續經營假設及財務報表合規性,並與外聘核數師就審核結果溝通。同時負責檢討內部審核計劃、舉報機制及風險管理文化的建立,並定期向董事會匯報。職權範圍須至少每三年檢討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