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解决不发表意见所实施行动计划之季度更新的澄清公告)
兹提述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2026年7月24日的公告,内容涉及解决不发表意见所实施行动计划之季度更新。该公告中“3. 财务支援及流动资金管理”部分提及一名主要股东同意在有需要时提供财务支援。本公司现澄清,“主要股东”一词表述不准确,相关人士并非本公司主要股东。相关方已于2026年2月原则上同意在需要时提供财务支援,但须待最终条款落实后方可生效。截至2026年5月底,公司已公布建议贷款资本化及配售事项,旨在降低负债并改善集团整体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董事会预期该事项将于2026年9月底前完成;完成后,集团预计无需相关方财务支援。若该事项延迟或未能完成,公司将与相关方讨论可能需要的财务支援,并在知悉情况后一个月内落实安排。截至公告日期,尚未订立任何最终协议,潜在支援的金额、期限、利率、抵押等条款均未确定,亦无资金拨付。除上述澄清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