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示文件 - 持续关连交易)
东森新媒体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自然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专案合作合约书,约定乙方委托甲方刊播及制作媒体广告或媒体活动,以优化‘自然美(natural beauty)’品牌形象。合约期间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止。双方将通过签订附约或委刊单确定各专案标的的执行日期、方式及费用。甲方须给予乙方不低于牌价50%的优惠。乙方年度支付上限分别为:2026年9月至12月为新台币500万元,2027年度为新台币1,000万元,2028年度为新台币2,000万元,2029年1月至8月为新台币3,000万元。付款条件为甲方开立统一发票后120日内,乙方完成汇款或以支票支付。合约生效前提是乙方的控股公司自然美取得香港联交所规定的股东批准。双方还就知识产权归属、保密义务、合约终止条件及争议管辖等事项作出约定。争议由台湾台北地方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