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 - (1) 顺豪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2) 可能进行之场外股份回购; 及 (3) 特别股息建议之月度更新)
华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1)与顺豪物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9)联合发布月度更新公告,就2026年5月10日公布的(1)顺豪物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转让;(2)可能进行的场外股份回购;及(3)特别股息建议事项进行更新。公告指出,原定寄发通函的最后期限已获延长至2026年8月13日。截至本公告日期,顺豪物业及华大酒店正分别编制和落实将载入各自通函的资料、报告及函件。双方将在适当时候另行刊发有关寄发通函的公告。公告强调,建议股份回购及特别现金股息均须待5月10日公告所载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因此未必一定进行。华大酒店及顺豪物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审慎对待股份买卖。本公告由双方董事会共同授权发布,董事包括郑启文先生、许永浩先生、刘金眉女士、伍月莹女士、吕冯美仪女士、陈俭辉先生、林桂璋先生及廖毓初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