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增加1.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1.4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长张远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王然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费用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以位于长春市朝阳区育民路888号的不动产为中信银行授信提供抵押,并由全资子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公司财务部及法定代表人办理相关事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