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1.00亿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1.4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远先生及其配偶王然女士为上述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费用,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