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意见书(2026年7月))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由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出具。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白鹭集团及间接控股股东新乡国资集团参与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亿元,用于高品质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及配套工程、菌草材料高值化利用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规定,不导致控制权变更。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