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就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7月3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款支付期限的议案》,关联股东仲汉根回避表决。出席股东共3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8,802,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725%。表决结果为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79.4682%,反对占20.0366%,弃权占0.4952%。议案获得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