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两次调整。第一次调整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70,000万元调至不超过47,880.00万元,宜宾发展认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第二次调整将定价基准日由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96,144,578股,且不超发行前总股本的30%。相关调整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国家出资企业宜宾发展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