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雷敬华))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雷敬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且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被提名人亦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超过三家,任职年限未超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