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雷敬华))
雷敬华作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9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其担任独立董事未违反公务员法、党纪规定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罚,未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被公开谴责。其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在不符合任职资格时及时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