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修订现有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告)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99)发布关于修订与新疆特变电?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特变”)之间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公告。由于现有年度上限预计不足以满足业务需求,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与新疆特变签订补充协议,将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产品采购交易年度上限由人民币4亿元(不含税)上调至人民币9亿元(不含税)。该交易主要用于准东3GW新能源项目及2026年下半年新增约2.5GW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的塔筒及光伏支架采购。董事会认为,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独立财务顾问滙富融资有限公司亦出具意见,建议独立股东批准该议案。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补充协议及修订后的年度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