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更换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及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
新琪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張顯翹女士因個人職業安排原因,自2026年7月31日起辭任公司聯席公司秘書、上市規則第3.05條規定的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董事會確認,張女士與董事會無意見分歧,亦無須提請股東或聯交所注意的事項。同時,董事會宣布委任簡雋藝女士為新的聯席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6年7月31日起生效。簡女士現為卓佳服務有限公司公司秘書部助理經理,具備逾5年公司秘書及4年知識產權法律事務經驗,並為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及英國特許治理公會會員。左玥女士將繼續留任另一名聯席公司秘書。
由於左女士未具備上市規則第3.28條規定的資格,聯交所已批准公司申請的新豁免,允許簡女士在2026年7月31日至2029年3月31日的剩餘豁免期內擔任聯席公司秘書。新豁免條件包括:左女士須在任期間獲得簡女士協助,以累積相關經驗;若公司嚴重違反上市規則,豁免將被撤銷。公司須於豁免期屆滿前向聯交所證明左女士已具備足夠能力履行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