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7月))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重大事项如重大资产重组、证券发行、年度报告等,须分阶段披露并报送相关档案。董事会负责登记和核查档案真实性,董事长为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