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徽县税务局伏镇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徽县伏税通〔2026〕85号),需补缴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费6,985.09万元,滞纳金1,396.72万元,合计8,381.81万元。该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公司已缴清上述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相关金额计入2026年度当期损益,预计减少2026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7,499.82万元。本次补缴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