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租赁及使用权之关连交易)
于2026年7月31日,景福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80)与业主丹威置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杨志诚的全资附属公司)订立两份租赁协议,涉及位于香港德辅道中30-32号景福大厦地库、地下、阁楼、3楼(包括平台)、5楼、7楼、8楼、9楼及10楼的物业租赁,以及该处86套电话机和3楼配件、家具及用具的使用权。协议为期两年,自2026年8月16日至2028年8月15日。物业总月租为805,900元,电话机月费为29,240元(每套340元),3楼家具等使用费为25,480元,管理费及冷气费另计,现时为每月91,350元,并可调整。租金参考专业估值师中和邦盟评估有限公司评定的市值租金813,300元/月厘定。该等协议属上市规则第14A.76(2)(a)条项下毋须股东批准的关连交易,因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5%。董事认为条款公平合理,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