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认购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的须予披露交易)
于2026年7月30日,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交银国际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认购协议,作为有限合伙人向维港纽带创科有限合伙基金认缴出资1亿港元,普通合伙人已于同日接纳该认购事项。此次出资将以集团内部资源拨付。该有限合伙基金目标规模不超过600亿港元,期限为交割日起八年,可延长最多两年,总期限不超过十年。普通合伙人维港纽带创科普通合伙人有限公司由中信资本控股全资拥有,其他有限合伙人包括来自上海国资、中国太平、亿都、中国银行及香港特区政府的机构。附属公司在投资委员会中占有一席,投资经理包括交银资产管理。分配顺序优先返还各有限合伙人本金及8%年复合优先回报,随后超额收益的15%归普通合伙人,85%归有限合伙人。附属公司通过附函享有特定权利,包括豁免投资禁止项目、防止对其不利的重大协议修订等。董事会认为本次认购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由于相关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本次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