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润利(添记)海事工程有限公司股份之未能达成利润保证之更新)
兹提述润利海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22日及2023年3月31日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的通函,内容有关收购润利(添记)海事工程有限公司(“目标公司”)34%全部股权及卖方提供的利润保证。根据此前公告,卖方须于目标公司核数师发出截至2026财年的经审核财务报表后30日内,以现金向本集团支付12,156,000港元,原因为目标公司未能达成利润保证。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已收到卖方以支票方式支付的结算款项12,156,000港元。董事会确认相关款项已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