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孟庆春)
本人孟庆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有重大失信记录。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