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管理职责、内容和标准、管理流程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等信息,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