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条例)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条例》,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委员会由3至6名董事组成,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负责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ESG)相关工作,包括制定ESG管理方针、评估ESG风险与机遇、审查ESG管理体系、审议ESG报告等。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本条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董事会战略与风险委员会工作条例》同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