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载列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旨在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上交所相关监管规则制定,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秘室为专职部门,负责信息披露、组织投资者活动、沟通交流及诉求处理等。公司通过官网、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业绩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制度还规定了禁止行为,如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选择性披露、作出股价预测等,并要求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