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核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浙江金七门核电厂建设及偿还银行借款。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募集资金中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比例不超过30%。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2年12月,距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超过18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