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进行修订,主要涉及董事会构成及副董事长设置表述调整。修订后条款明确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授权董事会或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事宜。除该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