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订立(1) 外汇掉期合约及(2) 外汇远期合约)
石药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93)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石药中奇自2026年6月16日起与中国工商银行(独立第三方)订立外汇掉期合约、第一份外汇远期合约及第二份外汇远期合约,用于日常司库管理中主动管理美元/人民币外汇敞口。该等合约仍于公告日存续。
外汇掉期合约约定:2026年6月16日出售1.34亿美元兑人民币905,411,200元;2026年9月16日以人民币899,595,600元购回相同美元金额。两份外汇远期合约分别约定于2026年12月18日以人民币814,260,000元购买1.2亿美元,以及于2026年11月25日以人民币612,000,000元购买9000万美元。
单独计算下,各合约均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但将第二份外汇远期合约与外汇掉期合约及第一份外汇远期合约合并计算时,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因此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获豁免股东批准。
交易旨在对冲汇率波动风险,提升财务稳定性,董事认为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