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有关出售目标公司销售股份之主要交易的通函)
兹提述中木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出售目标公司销售股份(「该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内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诚如该公告所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股份出售协议的进一步详情;(ii)根据上市规则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及(iii)批准出售事项的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的通函(「该通函」)原定于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入该通函的若干资料,预期该通函将延迟至二零二六年八月十四日或之前的日期寄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