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就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已成就,授权日、授予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后续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