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及取消监事会)
南京中生聯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332)董事會建議修訂公司組織章程細則,以符合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23年修訂)》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5年3月28日發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訂)》。建議修訂主要包括:廢除有關監事及監事會的條文;將監事會的職責及權力轉授予審核委員會;並對組織章程細則作出其他內務性修訂,以統一相關上市規則及中國法律的措辭。各監事確認與董事會無意見分歧,並同意於監事會取消後自動辭任。建議修訂及取消監事會須待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批准後生效,經修訂的組織章程細則將於股東批准當日備案並實施。董事會認為有關建議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相關通函將適時寄發予股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