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未强制员工参加。相关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