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条例)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设立、成员资格、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外部审计、评估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指导内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并向董事会报告履职情况。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