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条例)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条例》,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委员会由3至6名董事组成,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负责ESG管理方针制定、风险评估、监控系统审查、可持续发展绩效审议及ESG报告编制与披露等事项。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