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四川长虹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长虹拟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28,679,8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构成差异化权益分派,需进行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经测算,回购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小于1%,影响较小。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