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SG GROUP HOLDINGS LIMITED(樺欣控股有限公司)發布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文件,說明該委員會的組成、職責與運作機制。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設立,成員不少於三名,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有一名成員屬不同性別。主席由董事會委任,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或董事會主席。委員會負責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協助編製董事會技能表,物色合資格董事人選,提出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建議,並制定及檢討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與董事提名政策。此外,委員會亦負責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審查非執行董事的時間投入,支援董事會表現評估,並就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組成提出建議。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並須向董事會匯報決議結果,於年報中披露活動情況,且其職權範圍須公佈於公司及聯交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