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委员会由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其中至少一名为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内部审计、审查财务与内控制度、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检讨公司举报机制安排等。相关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