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绿通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就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苏州市诚瑞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并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