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杭州御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在2026年3月10日误报拟减持46,427股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但实际未减持,直至4月7日才完成减持,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御硕投资已进行内部核查并完成更正披露,公司表示该事项不影响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