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 条及第13.51(2)(h) 至(v) 条刊发之公告)
本公告由其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B(2)條及第13.51(2)(h)至(v)條刊發,旨在披露獨立非執行董事施榮懷先生的相關情況。公告提及聯交所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就力高健康生活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370)發出的紀律行動聲明,指力量違反上市規則,並對其兩名執行董事施加制裁。施榮懷先生自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四日起擔任力高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聯交所確認,有關制裁及指令僅適用於力高及其兩名執行董事,並不適用於包括施先生在內的其他任何過往或現任董事。據董事會所深知、盡悉及確信,該紀律行動聲明所載事項與本集團事務無關,亦不會對施先生履行其作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之職責構成任何影響。除上述披露外,概無其他資料需根據相關上市規則條文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