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15.44%,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19.61%,EVA完成考核目标。行权价格因派息调整,首次授予由3.205元/股调整为3.13元/股,预留授予由3.945元/股调整为3.87元/股。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考核未达标,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16.172万份。
